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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遵循治理规律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21日主持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精神。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大会代表时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时代特征,遵循治理规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站在“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线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明确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效等作出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使命感,坚持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影响国家和社会安全突出问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对各类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要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突出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重点打击新型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要突出打击网络犯罪,继续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有效防范化解网络风险。

  会议强调,要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为核心,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管控工作。要紧密结合司法办案,认真研判、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风险。要积极参与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形成共治善治局面。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际行动上,从严从细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徐显明、李如林,党组成员许卫国,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王兴宁参加会议。副检察长张雪樵、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709/t20170922_2069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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