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增强四个意识突出检察特色强化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1日上午,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暨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为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代表颁发证书。肖杰摄
正义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王治国徐盈雁)21日上午,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暨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人才培养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持以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指引,以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效益为主线,以深化检察教育培训改革为动力,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构建科学完善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坚持把检察教育培训作为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检察工作发展和检察队伍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把检察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进一步紧贴大局、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察特色、坚持开拓创新,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这就决定了检察教育培训首先是政治培训,必须把确保政治上忠诚可靠、确保政治属性永不褪色作为首要任务。要把讲政治贯穿检察教育培训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训,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为基础,加强职业伦理教育,使广大检察人员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职业本色,树立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理念,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守住廉洁从检的职业底线,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曹建明强调,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发展需求,统筹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要以素能测评、素能标准实施为抓手,从重点岗位、基础能力开始,加快推进岗位素能标准应用。要紧盯实战需求,聚焦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短板和弱项,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要加强高层次人才教育培养,建立尖端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制定实施领军型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加强反恐维稳、金融证券、环境保护、涉外法律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要加强分层分类培训,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领导素能培训,以司法办案人员为重点突出抓好业务素能培训,以新进、新任人员为重点突出抓好任职素能培训,以通用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综合素能培训。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着眼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岗培训,使各类人员各得其所、各展其长、各尽其责。
曹建明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难题,完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的主阵地作用,坚持以国家检察官学院为龙头,以学院各分院为依托,以法学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要推进教育培训方式改革,深化信息化在教育培训中的应用,以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建设为龙头,搭建统一、开放、兼容的全国检察教育网络体系。要狠抓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专业化特色化培训教材体系,夯实教育培训基础。
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优化检察教育培训资源组合方式,积极借助法学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力量,加强内外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基层导向,推动优质培训资源优先向基层倾斜,向中西部倾斜,向民族边疆地区倾斜。要强化检察教育培训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提高素质能力,进一步优化结构,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专业素质高、战斗力强的队伍。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洪祥宣读最高检《关于评定方洁等104名同志为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决定》《关于确定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井冈山、河南分院为全国检察机关特色培训基地的通知》。
曹建明、胡泽君、王洪祥等为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代表颁发证书、为3个特色培训基地授牌。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最高检政治部、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人,各省级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教育培训处处长,部分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在最高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政治部全体人员及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中层以上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702/t20170223_1949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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