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检察日报:落实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权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8月26日《检察日报》第7版

  

  

  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联合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对军人军属优先就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看到一名现役军人带着家属产检,医院引导台工作人员主动上前引导,给军属优先挂号。

  今年5月,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到部队调研,武警某部战士小李向检察官反映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权益难以保障:“有几家医院号源比较紧张,也没有军人军属优先标识,我害怕窗口工作人员不同意家属优先就医,只能跟在大家后面一起排队。”

  

  

  

  

  

  5月19日,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联合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在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挂号大厅调查军人军属优先就医落实情况。

  包头市检察院随即联合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对包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情况展开调查。

  经查,包头市多数医疗机构未设置军人军属优先窗口,少数医疗机构虽在挂号窗口贴有军人优先标识,但存在优先人员范围涵盖不全、工作人员对优待政策理解不准等问题。

  包头市没有军队体系医院,军人军属需要到地方医疗机构就医,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军地检察机关经研判会商,决定由包头市检察院牵头,上下两级检察机关联动,以军地协作方式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推动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权益落实落细。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向驻地部队官兵征求意见,积极与卫生健康部门及当地医院座谈,召开公开听证会,终于研究制定出既便于公立医院执行,又能保证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权益落实的方案。

  今年6月至7月,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陆续分别向各自辖区内卫生健康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在公立医院相应窗口设立优先标识,明确优先人员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单独设立优先窗口;窗口紧张的公立医院由就医引导员对军人军属进行引导。

  

  

  

  

  

  

  包头市卫生健康部门对检察建议全部采纳。截至目前,包头市公立医院全部整改完毕,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检察机关监督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政策落实,是‘拥军优属’的生动体现。”一直非常关注检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民盟包头市委会副主委、包头稀土研究院磁性材料研究所副所长闫宏伟对该案办理成效给予肯定。他表示,检察机关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价值导向,希望军地检察机关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开端,对其他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落实不充分、不到位的情况开展监督,不断做实尊崇军人的“大文章”,为服务强国强军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8/t20240827_66260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