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十九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科技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到最高检机关参观座谈。正义网记者程丁摄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第十九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科技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到最高检机关参观座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座谈时强调,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激励创新的法治环境。
应邀参加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代表委员,先后参观了最高检检委会会议室、检察史陈列室、案件管理中心、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接访场所、集中处理群众来信室、12309举报平台、远程视频接访室等办公办案场所,亲身体验了检察机关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的新成效。
下午,曹建明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位代表委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许希、吕彩霞、张永明、景新海、马玉璞、胡胜云、向晓梅、龙丽萍、李家明、余梅,全国政协委员王琛、周玉梅,敞开心扉,踊跃发言,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的同时,就检察机关如何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查办和加强预防科技创新领域职务犯罪,运用办案大数据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以及推进科技强检等方面提出许多中肯、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作了讲话。他首先代表最高检对各位代表委员表示欢迎和感谢。曹建明说,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国之利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科技创新的有力保障者。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科技创新对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极端重要性,既坚持把服务创新发展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核心位置,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又要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曹建明强调,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事关科技事业长远发展。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科技事业发展,关键是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关键核心技术以及优势产业等领域假冒专利犯罪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侵权假冒多发高发态势。要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研究,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电子证据收集、固定和综合运用能力,细化证据标准,实现精准打击与有效服务相统一。要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机制建设。要探索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办案机构或者办案组,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办案人才专家库,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曹建明指出,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科技创新领域职务犯罪,保障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安全,是检察机关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大科技投入、深化科技创新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依法查办在科研经费管理和科研机构建设中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职权妨害科技创新的职务犯罪,努力为科技创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要更加注重发挥预防的治本作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协作配合,创新预防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科技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始终充分考虑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科技创新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尊重和保护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和收益。要注重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科研设备、资金、技术资料,防止因办案时机和方式不当影响正常的科技创新工作,努力营造激励创新的法治环境。
曹建明指出,当前,新一代科技信息技术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紧紧依靠科技界支持,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坚持以电子检务工程为“龙头”,加强检察机关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尤其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司法办案、检察管理、检务公开、便民服务等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曹建明最后表示,要创新联络方式,完善联络机制,加强与科技界代表委员的联络,增进人民群众特别是科技工作者对检察工作新成效,对检察机关保障科技创新举措的认知度和满意度。要进一步拓宽联络平台,运用科技界代表委员智力优势,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助推科技强检步伐,在创新驱动发展进程中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
最高检副检察长姜建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李如林,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出席座谈会。中国科协、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610/t20161021_1881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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