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赓续文化传承 检察履职护万物共生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凝聚各方合力,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横向协同履职
纵向一体化办案
@奈曼检察
长城是中华文明的精神象征,保护长城遗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近日,奈曼旗检察院对燕长城遗址点段保护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实地调查。
今年3月,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奈曼旗检察院联合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域内燕长城遗址保护管理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长城周边环境卫生差、覆盖大量农作物、放牧、日常维护巡查不到位等问题,现场调查取证,就整改措施进行了共同磋商探索,并向燕长城遗址属地管理单位新镇国有林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落实长城保护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和管护机构直接责任,提出在遗址外重新架设隔离围栏的整改意见。
此次实地调查发现,燕长城遗址曾经存在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遗址上已全面禁止种植农作物,遗址外已新架设围栏,相关部门也对燕长城遗址保护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主体、职责和权限,确保遗址的长期管理和保护。
“益”心守护 万物共生
@红山检察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野生动物保护对维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也是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内容。
近日,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联合红山区林草分局、公安分局在乌兰哈达公园、红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主题普法宣传、野生动物放归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册,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近几年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向群众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保护生态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引导在场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呼吁大家抵制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自觉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
本次放归的动物为狐狸4只、獾1只、隼2只、野鸡4只、黄雀10余只,均为野生动物收养机构近期救治的受伤、受困、生病野生动物,经救治恢复健康后,实施科学放归。
跨区划协作共护明长城
公益诉讼赓续文化传承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丰镇市检察院与大同市新荣区检察院联合举办关于明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座谈会。
丰镇市检察院向大同市新荣区检察院线下移送了一起丰镇市检察院在实地踏勘过程中发现的大同市新荣区域内明长城受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方就该线索的现场情况和恢复治理方向进行了探讨,并就各自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领域的工作成果和经验,特别是在蒙晋边界明长城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随后,双方就如何加强明长城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划协作进行意见交换。双方均认为,基于签订的协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是保障明长城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环节。双方要把协作机制做深用实,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共同推动跨区划明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此外,双方还就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促进跨区划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向发力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综合奈曼旗检察院、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丰镇市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6/t20240617_6516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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