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陈爱雪代表:让土地再没有外来物种破坏的“疤痕”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10日《检察日报》第7版
陈爱雪代表
“我比较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的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外来物种治理相关内容。”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陈爱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最高检指导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地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外来物种治理、荒漠化防治、黑土地保护。
陈爱雪代表说,她在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交流过程中了解到,近年来,一种名为刺萼龙葵(黄花刺茄)的外来物种开始出现在兴安盟、通辽、赤峰等地。刺萼龙葵生长能力强,会抑制其他植物生长,破坏草原植被,严重威胁区域生物多样性。“根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外来物种入侵不仅会影响生态环境,同时也会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陈爱雪代表说道。
为有效遏制刺萼龙葵蔓延态势,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办理了一批刺萼龙葵入侵破坏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案件,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陈爱雪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跨区域协作,凝聚多方共识,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让我们的土地再没有外来物种破坏的“疤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3/t20240311_634185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