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雨春风润少年 奋楫笃行逐浪波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又是一年开学季,又是学子归来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守法用法,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天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开学之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的三位党员法治副校长分别受邀到呼和浩特市曙光学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名都小学、苏虎街实验小学讲授“开学第一课”。
三位法治副校长分别从热门电影《第二十条》入手,引导学生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将“法治的种子”根植于学子心田;从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教育引导学生了解中华民族形成发展过程以及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强化中华民族认同;从法律是什么、法律在身边、校园欺凌等方面入手,以现实案例为切入口,引导学生正确识别校园欺凌的类型,抵制校园欺凌,学会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法治副校长们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通过开展主题升旗仪式、国旗下的演讲以及结合法治主题教育课等形式宣讲民族团结进步内容,教育引导学生了解中华民族形成发展过程以及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切实增强民族认同感。
@包头青检
近日,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走进包头市第四十五中,为师生们带来“开学法治第一课”,播撒法治种子,培育法治心田。
活动前,检察人员以电影《第二十条》为切入点,通过“面对校园欺凌时,究竟是应该挺身而出,还是明哲保身?”提出疑问,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及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相关知识,结合现阶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为学生送去干货满满的“法治大餐”,引导学生提升防范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呼吁大家不做残暴的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被害者,共同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检察人员还以办案中发现的大量未成年人帮办或出租、出售“两卡”,为犯罪分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便利情形为切入点,通过案例解析、普法短剧,告诉学生们哪些不经意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教导学生自觉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远离身边“诱惑”,切勿因为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工具人”。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丰镇市检察院联合当地公安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六家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中小学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大排查。
检查组重点对五所中小学周边二十余家文化用品店、小饭桌、书店、超市、快餐店等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排查,主要针对是否违法向学生出售散装香烟、电子烟;是否向学生出售刀具等危险用品;是否出售不合格产品、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内容进行了细致检查。
经查,校园周边整体秩序良好,大部分商家能够依法依规经营,但也发现个别商家不同程度的存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联合检查组现场向商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丰镇市检察院拟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有力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综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丰镇市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3/t20240301_6323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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