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积极落实协商民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检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
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曹建明强调 积极落实协商民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民主力量的监督、支持和推动。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落实协商民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重大意义,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构建常态化交流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在座谈会上,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洁、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民建中央副主席郝明金、民进中央副主席刘新成、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龚建明、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严以新、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黄志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无党派人士代表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涛先后发言。他们认为,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检察机关坚持把落实协商民主、接受民主监督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针对检察工作、检察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联合开展调研;就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召开座谈会,征求非公经济界人士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检察机关强烈的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在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他们还就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完善,以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说,一直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重视、真诚关心、大力支持检察工作,为检察工作献诤言、出良策、支实招,对促进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转化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曹建明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检察机关是重要的国家政权机关,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民主力量的监督、支持和推动。检察机关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是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加强和改善法律监督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出发,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协商,通过广泛深入接受民主监督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发展。
曹建明强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不仅精英荟萃、智力密集,而且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联系密切,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和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出发,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主动听取和虚心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补短板、解难题,深入查找和解决检察工作、检察改革、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曹建明表示,今后,检察机关将以更加坚定和积极的态度推进协商民主、民主监督制度向纵深化发展,构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尤其是建立健全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落实反馈等机制,努力保障协商成果落地,真正把大家的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副检察长姜建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总局局长卢希,中央统战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602/t20160217_1753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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