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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公益诉讼为文物“发声”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0日《内蒙古日报》第12版

  

  

  

  “北魏怀朔镇故城遗址被周边耕地逐年蚕食,四面城墙毁损严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近日,包头市固阳县检察院起诉该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案件审理期间,文旅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故城遗址进行保护,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据此,该院撤回起诉。

  

  

  

  

  

  

  北魏怀朔镇故城遗址于2006年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北魏时期阴山地区重要的军事要塞,距今已有1500余年历史。2023年4月初,固阳县检察院在检查中发现,故城遗址周边耕地逐年蚕食城墙本体,导致四面城墙毁损。经与乡镇政府、文旅部门多次磋商,检察人员发现,故城遗址保护难点在于如何推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以及提高村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随即,该院在故城遗址现场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督促各行政机关厘清职责,加强该处文物的保护工作。

  

  

  

  

  

  随后,固阳县检察院向该县文旅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厘清遗址本体与周边耕地界限,建立遗址长效保护机制。2023年8月初,文旅部门回复检察院称,已完成故城遗址本体保护工作。可是,在检察官跟进保护情况时发现,遗址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城墙本体仍遭蚕食。据此,固阳县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固阳县检察院积极与法院、文旅部门对接沟通,争取县政府支持,推动镇政府与相关单位加强合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故城遗址得到了有效保护。经请示上级检察院,固阳县检察院撤回起诉。

  

  “该案的办理明确了故城遗址的主体责任,规范了巡查保护和普法宣传等常态化文物保护机制。我们将创新举措、强化监督,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固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青春说。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2/t20240221_6305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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