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破解公共停车位被占多年难题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7日《检察日报》第6版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车位无处求”。公共停车位本就“一位难觅”,我们辖区鹿原佳园小区前的公共停车位竟被当成了车展位,停车难就更可想而知了。今年3月,我从院里新上线的“九原公益平台”小程序中,发现一条售车行挤占公共停车位的线索,立刻带领办案团队去现场查看。
当我们到达现场时,看到30余辆待售皮卡车一字排开,停在鹿原佳园小区外的公共停车位上,车辆上挂着红色绸带,标有“待售”等字样。
“他们把公共停车位当成车展位后,我们无论几点回家,都找不到停车位。最让人愤怒的是,他们为了不让人把车停进去,把待售车横放在停车位内,卖出一辆再停放一辆。5年了,每天回家就没有一次顺利停过车。”听得出来,拉锯了5年之久的车位抢夺战让小区附近居民满腹怨气。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初步调查后,我们对该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辖区内长期违法停放车辆行为。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占用或圈占临时车位、不让其他车辆临时停放的行为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还‘位’于民责无旁贷。”我院副检察长陈丽梅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时这样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成立整治专班,第一时间对沿街商铺进行普法教育,清理出被占停车位30余个。4月,我们进行“回头看”时确认,小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已被全部清理出来。
“‘九原公益平台’真是惠民又实用。我本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上传了现场照片和定位,没想到你们真的就来了,真的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提供线索居民的认可让我们心里暖暖的。
在办案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涉案现场已经形成初具规模的售车市场,如果只是一罚或一关了之,商家没有足够的空间进行车展,这个市场很快就会萎缩消亡。因此,我们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与相关行政机关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4月下旬,经我们协调,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实地走访现场,约见了周边售车行负责人,当场进行了普法教育,也充分听取了商家的意见,商定由所辖街道在售车行周边提供一个停车场,集中展示各商家待售车辆,让市场经营更有序。
10月底,我们再次实地走访时发现,小区门口的公共停车位已不见待售车辆。周边售车行负责人表示,经过协调,经营场地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大家再不用挤占公共资源售车了。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把多个部门凝聚在一起,让公共停车位回归公益属性,又帮助商家将市场做大做强做规范,扎扎实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破解了商家发展壁垒。”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表示。
在这起案件的办理中,我们逐步探索完成从“办理”到“治理”的过程,从“双赢”到“共赢”的飞跃,也算没有辜负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312/t20231208_6098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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