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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永利:不怕恐吓报复的检察官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大地上,有一位在检察战线上奋战了17年的检察官,他坚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明,刚正不阿,一次次用正义与忠心履行着检察干警的神圣职责,铸就了检察事业公正高尚的灵魂。他,就是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鄂永利。

  17年来,鄂永利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现任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自治区院反贪侦查人才库成员。2010年至今,两次荣立市院三等功、一次嘉奖;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反贪污贿赂之星”等荣誉称号;2014年,因为在查办“6·29”等大案要案工作中表现突出又被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贡献奖”。2015年5月,他因突出的审讯技能和出色的办案水平,被市院推荐参评自治区检察业务专家。2015年8月被评为首届呼伦贝尔市“人民满意检察官”。

  1998年,鄂永利同志考录到鄂温克旗检察院在反贪局工作,2010年11月,鄂永利遴选到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反贪局。期间,他组织指挥、主办、参办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协助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纪委突破了5件疑难复杂案件。1998年至今经他主办、参办的案件80余件,到市院反贪局工作以来主办立案13件16人,所立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三千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敢于承担,勇挑重担

  作为案件主办人,鄂永利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原则,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保障了侦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圆满完成。

  2011年,鄂永利被自治区纪检委抽调到“5·12”、“8·16”和“11·24”等专案组,他出色的表现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其中,2012年经他主办的某市秘书长李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一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犯罪涉及面广,在全区范围的影响和震动都很大,所以案件的查办具有很大的难度。上级的重视和案件的复杂,使鄂永利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但鄂永利知道,任他是谁,都要以法律为准绳,自己手中的执法权,事关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他迅速投入到工作中,暗下誓言:拿不下决不收兵!在他的努力下,一个个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

  法理无情,以情动人

  在对待犯罪嫌疑人时,鄂永利既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又为他们现在的境况表示惋惜,因此他用以法释理和以理服人的工作方法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让他们主动认识到错误的根源,敢于直观面对彻底交代问题,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侦办李某某案件时,由于鄂永利工作作风严谨,以法释理、以理服人,深刻感化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逐渐取得了对方的信任。他可以花上七八个小时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讲给对方听,既要让他把问题交代出来,卸下心理包袱去接受法律的惩罚,又要尽最大可能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对方寻找出路。李某某在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之后,如实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并说服家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退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主动写出忏悔材料,深刻反思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剖析自己违纪违法的原因。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开发、房屋拆迁、协调开发项目等方面给予帮助;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解决招商引资企业资金不足、项目贷款;协调各部门与招商引资企业的关系等方面给予帮助。8年间,共收受贿赂21人37次,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开庭当日,李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37次犯罪事实全部认罪,无一翻供,当庭表示深刻忏悔,请求法庭予以公正判决。对判决结果认罪服法,没有提出上诉。该案在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被评为近几年,全国反贪所办案件中的“精品案件”,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唯一入选的案件。

  甘于奉献,不辞劳苦

  反贪侦查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斗智斗勇的工作,也是一项透支健康的体力活,做过反贪工作的人都知道,每次案件一接手,由于工作的需要,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在异地办案,面临的侦查困难更是数不胜数。

  作为专案组负责人,鄂永利承担着办案安全、案件质量、队伍人员思想动态等问题,事无巨细。尤其在案件质量上要求精益求精,必须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2013年3月他带领“3·15”专案组,历时7个月查办了某旗安监局局长张某某等系列案件,共立案7件8人,其中大案4件4人。尤其张某某在被多部门调查未果的情况下,使得张某某具有较强的抗审心里,所以态度非常恶劣,自始至终拒不交代任何问题。为了战胜这个“硬骨头”,鄂永利另辟蹊径,重新寻找案件的切入点,精心组织指挥收集证据,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链条,该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一审判决被告张某某有期徒刑11年,上诉后经过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专案的查办在呼伦贝尔地区引起很大震动,有力震慑了相关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很多证人担心自己的企业受影响,找各种理由不出面作证;有的证人接到送达的《询问通知书》,拒不到接受询问;也有的态度蛮横无理、百般抵赖、拒不承认。鄂永利要求办案组成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其他同志遇到解决不了的困难时他亲自上阵攻坚克难。他同时也严格要求办案组其他同志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对待询问对象必须始终彬彬有礼,和他们推心置腹,讲明利害关系。办案中他一边想法斗智斗勇突破案件,一边布置收集固定证据,在其他干警休息时他还忙着分析研判案件材料,忙碌的工作使得他严重透支体力,当他办完这个案件回单位的时候,平时帅气的他变得满脸憔悴,像生了一场大病。

  近几年,鄂永利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地办案,每年在家不足三个月,照顾老人、孩子的重任都甩给了妻子。孩子生病住院一个多月,由于忙,他只去过一次,爱人气得不理他,孩子眼泪汪汪地问他:“爸爸,你为什么总不在家陪我?”孩子那种既想亲近又陌生的眼神,成了他内心无法言说的痛。他在外地办案时,年迈的老父亲突发脑梗住进了医院,他却没能在身边照料。父亲由于治疗不及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在家人看来,他的工作状态就是不停地出差。案件的查办过程中,他经常连续几个月回不了家,有一天他拖着一箱子脏衣服回到家,才猛然发现,一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由满目绿色变得白雪皑皑。

  顶住压力,坚持原则

  工作上的苦,细细咀嚼还能咽下,每办完一个大要案,虽苦犹甜;生活上的苦,有着妻儿的理解支持,鄂永利还能扛着。而让他感到难受的,是周围人对他的不理解。

  鄂永利很清楚,工作成绩越大,得罪的人就越多。有的人为了从轻处理托人送钱送物被他严词拒绝,有的人打来恐吓电话来威胁干扰案件查处,他依然坚持原则,从来不徇私枉法或惧怕报复而纵容犯罪。当人之常情与办案原则发生冲突时,鄂永利选择的是原则,为此他得罪了许多老领导、老师和亲朋好友。反贪事业的惊风骇浪,让他每一天过得都不平淡,但是,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就要坚持职业道德。鄂永利相信,法律并非无情,因为它维护的是全社会的正常秩序,体现的是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所以,他的付出最终一定会得到人们的认可。

  繁忙办案之余,他总是不忘给自己充电。反贪工作涉及的领域多,知识储备也要求广,他就挤出时间学习这些知识,对党的重大决定、新的法律规定,都要找到深入细致学习。

在鄂永利看来,精彩纷呈的战场是权与法、情与法、正义与邪恶、勇敢与懦弱的较量,是智慧、胆识和毅力的较量。从事检察工作,是他今生无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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