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忠诚和执着,点亮心中的正义之光——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祁峰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祁峰同志,从检18年,其中从事批捕、侦查监督工作12年,始终用忠诚和执着守护着法律。多次受到市院奖励,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区侦查监督专门人才,201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侦查监督专门人才。以忠诚和责任践行着自己内心对正义的追求。
忠诚为基,不断超越自我
祁峰同志认为,廉洁办案,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忠诚的体现。不断学习,超越自我,也是忠诚于法律的体现。虽然有山东大学法律专业的雄厚基础,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学习,注重提升“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促规范、化解矛盾促和谐、正确执法护人权、探索规律提业务”五种能力。多年的实践,他具备了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侦查监督能力显著提高,多次在自治区级、市级业务评比、技能竞赛中获得佳绩。并积极总结归纳实践经验,撰写的多篇调研文都在区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成为一名学者型的检察业务专门人才。
宽严相济,让法律有温度
祁峰同志在办案中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法制的温度。多年来,共办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犯罪 1023件1687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8人,准确率达100%。特别是2010年被市院点名参加赤峰市元宝山区“11.3”反黑专案审查逮捕工作中,他全面审核巩固证据,查微析疑严格把关,以过硬的质量受到了办案组的肯定。他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并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保证办案效果,坚持慎用少用逮捕措施,多年来没有出现该捕不捕、错捕等情况,实现了保障刑事诉讼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一个有温度的执法者的人性光辉。
创新机制,使“树木”变“森林”
一名优秀的业务人员,不仅善于在个案中发现和提取经验亮点的“树木”,更善于形成机制,最终成为服务大局的“森林”。祁峰同志就是这样一个善于培育“森林”的人。他结合办案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既缩短了办案时限,又提高了诉讼效率。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他结合宁城县是农业大县的实际,制定了《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农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起到了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为守护正义之路,祁峰说,他愿意永远做一个跋涉者,用忠诚和执着点亮心中那永恒的正义之光。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4/t20150407_157500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