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补贴标准且新增6类机具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15类农机报废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湖南日报9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黄炜信通讯员许文佩)日前出台的《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农业领域为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力支持以旧换新的重点领域之一,除补贴国家确定的9类农机报废,我省新增6类机具报废。
国家确定的9类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我省新增的6类机具,包括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育秧(苗)播种设备、抛秧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轨道运输机等报废补贴,按程序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调整。
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我省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报废省定6类农机,补贴标准将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制定。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9/02/14602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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