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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为民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徐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近日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情况,发布5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民事支持起诉、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复信访治理和国家赔偿等多种类型,展现检察机关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

  记者了解到,青海检察机关创建“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集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案件受理、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职能于一体,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检察服务。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理念,综合利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司法救助等多种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坚持多角度多环节为困难群体提供检察支持,2023年7月至今年6月,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45件,提供法律咨询611次,帮助申请法律援助236次。

  同时,青海检察机关把司法救助作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以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军人军属以及农村地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和困难妇女为救治重点,打造“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工作机制。2023年7月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9件335人,发放救助金781.6万元。积极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理念,努力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采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纠正社会治理堵点、漏点和难点,将个案办理效果延伸到行业治理,实现矛盾纠纷的全息化解。2023年7月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向行政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31件,已被相关单位全部采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3_665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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