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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温珉玥)“现场旁听比任何文字或者图片的展示都要震撼和生动,拿到驾照后,我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日前,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和市公安局车管所把庭审搬进“驾考中心”,开展集中庭审活动,参加旁听庭审的“准驾驶员”小李感慨道。

  此次庭审活动,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3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庭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等,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拘役两个月十五日至三个月,各并处罚金4000元。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违规驾驶的危害性开展了法治教育,警示驾校学员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给“准司机”进行了一场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

  “此次庭审用‘案中人’警醒了‘身边人’,作为一名驾校教练,我在今后的教学中会时常告诫学员们要自觉养成安全驾驶、平安驾驶、文明驾驶的习惯,切莫因一时侥幸而后悔终身。”法治教育结束后,驾校教练王某说道。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被告人席和旁听席仅一栏之隔,却是天壤之别,违法和守法只一念之差,却是两种人生。该院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既是教育也是镜鉴,让“准司机”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危险驾驶带来的惨痛教训,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组织全市驾校教练、驾考学员10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3_6649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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