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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注重向人民监督员借智借力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南栾川:注重向人民监督员借智借力

  共同推动“三个规定”落实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占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8月28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向人民监督员征求推动“三个规定”更好落实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栾川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丽华向人民监督员详细解读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出台背景,通报了全院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着重介绍了该院从强化“关键少数”引领、“日常考核”激励、“通报问责”督促三个方面,推进“三个规定”不断走深走实的做法。

  “在推进落实‘三个规定’上,人民监督员既是‘监督员’,又是‘宣传员’。”张丽华表示,希望人民监督员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三个规定”,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监督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下一步,检察院也将继续强化日常内部监督,同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人民监督员对栾川县检察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态度和实际行动予以充分肯定,并就检察机关在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得到了检察干警的一一解答,并对检察机关更好落实“三个规定”提出了中肯建议。“此次活动让我感受到了检察院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和真诚,同时也让我对‘三个规定’的概念、意义和要求有了深入了解。”受邀参加座谈的人民监督员冯亚珂表示,将积极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既开展好监督,又进行好宣传,助推“三个规定”有效落实,为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2_664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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