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召开学习《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9月6日,兰考县委巡察机构召开学习《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省贯彻《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专题部署和培训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武景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陈维忠同志对巡察工作的批示,研学了《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武景兴指出,全体巡察干部要深刻理解把握新修订《实施办法》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对标新修订《实施办法》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就是在工作中要进一步优化组织方式、细化工作方案、实化工作清单,做到用心钻研把握,时刻对标对表,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为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武景兴要求,一是要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县委巡察机构把新修订《实施办法》的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通过领导领学、专题培训、分组讨论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实施办法》的精髓要义,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把县委巡察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有效。二是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对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办和巡察组的职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进行了详细明确,内容更加充实、要求更加具体。全体巡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从总则到章节,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结合《实施办法》及时充实完善巡察监督内容,依据条例准确分析研判问题和问题线索,搞清楚是否违纪、违反了哪项或哪几项纪律,是谁的责任、负什么责任,以点上问题突破带动面上巡察质量提升。三是要学有所用,学有所成。要始终聚焦巡察监督重点,新修订《实施办法》对“四个聚焦”进行固化,特别强调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和巡察组的职责和职权。巡察办和巡察组要全面审视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深入了解、起草报告等全流程,以及巡前准备、巡中调研、组办会商、线索移交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敢于打破常规思维,善于跳出固定套路,一切围绕“高质量监督效果”来组织实施。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54c10d4b8c864d82904b22ad538cea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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