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做实干部澄清正名“通篇文章”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的信任,我倍感珍惜。在此向组织表态,我将学习‘在岗一分钟,奋斗六十秒’的精神,不辜负信任!”近日,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到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召开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会,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杨某进行公开澄清正名。会上,被澄清干部表示如释重负、倍感温暖。
此前,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收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信访举报。随后,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查。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失实。经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会商,纪检监察组决定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消除不良影响。
为推进“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将澄清正名工作融入案件查办、审查调查全过程,构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综合研判、高效核查、精准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坚持审慎稳妥的工作原则,做到事前复核、事中宣教、事后回访,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截至目前,先后为27名干部澄清正名,释放出“谁为事业负责、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
为避免“一澄了之”,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适时通过电话回访、单位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状态、工作表现等,并及时与被澄清对象所在的党委(党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沟通,确保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资格审查环节不受影响,充分释放出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的浓厚氛围。
“好干部是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出来的,更是关心关爱、呵护成长起来的,不能让眉毛上流汗的同志眼里流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将容错情形与本地、本单位发展的主要任务、主要矛盾和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相结合,坚持一事一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推动处分决定宣布从‘一张纸’向‘一堂课’转变,‘一人一策’开展回访教育,营造‘只要干部为事业担当,纪委监委就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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