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加减乘除”组合拳 助力基层赋权增能减负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基层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因此,要用好“加减乘除”法则,推动减负政策落实更加精准,确保基层减负取得实效。
精准做好“加法”,完善激励机制为干部担当作为束帛加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中坚力量,然而“日夜兼程”“一人多角”“干多拿少”仍是基层干部的真实写照。给基层减负,要在资源优化上做“加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和自动汇总,缩短人工录入时长、减少核对工作总量,以数字赋能为干部减负。要在创新管理上做“加法”,围绕基层中心工作,按照干部履历、专长合理设置专员岗位,建立“成长档案、履职台账”,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要在健全制度上做“加法”,完善乡镇基层干部待遇保障制度,激发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为担当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营造团结干事良好氛围。
注重做好“减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实松绑减负。“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久治而难根除,犹如“牛皮癣”,顽固而反复,且花样不断翻新变化。给基层减负,要在思想包袱上做“减法”,各级干部要摒弃“官老爷”思想,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满意工程、民心工程”,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扛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担当。要在层层加码上做“减法”,实行基层权责清单制度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少任务摊派,从源头上遏制层层加码等现象,通过务实合理的任务“单子”,有效减轻基层“担子”。要在过度留痕上做“减法”,打破“不发文就是不落实”“不开会就是不重视”的固化认知,深化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破除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痕迹主义”,让干事创业者“轻装”上阵。
着力做好“乘法”,进一步深化放权赋能助力干部飞龙乘云。正所谓“权有所限,责有所担”,权责对等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但“权小责大”、“小马拉大车”一直是困扰基层的诟病。给基层减负,要在厘清权责上做“乘法”,明确不同层级、部门间的权责边界,避免多部门管理、多层级管辖现象,要探索出台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让基层干部知道“该办什么事、要担什么责”,确保基层工作权责清晰。要在精简事务上做“乘法”,强化对会议文件、督查检查等频次数量的刚性约束,严格清理不合理、不必要的工作事务、标牌标识、证明事项和微信工作群,让基层干部“松绑减压”。要在简政放权上做“乘法”,给予基层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少些“一刀切”的硬杠杠,多些可制定和调整的弹性空间,着力解决权责不匹配问题,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做到既“为车瘦身”,又“为马赋能”。
切实做好“除法”,改进督检考核为干部干事创业兴利除弊。“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的督检考机制是推动工作的利器,然而过场式督查、重复督查、多头检查、标准不一的考核使基层干部疲于应对。给基层减负,要在督查检查上做“除法”,大力推进“联合督查检查”“综合查一次”“差异化考核等举措”,细化场景清单,将多种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实行“同类项”合并,提高监督实效。要在考核指标上做“除法”,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以考精考实为出发点,去除单一考核及不合理的指标内容,避免考核层级过多、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切实优化考核指标体系。要在以罚代管上做“除法”,防止患上“不排名就没落实”“不考核就是不重视”的“考核依赖症”,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创新管理模式,让基层干部在干事创业上“下得了决心、放得开手脚”。
钟银池 李超(大理州宾川县钟英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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