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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汤阴:在案发地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孙鹏杰)9月4日,河南省汤阴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在案发地村委会召开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镇村干部、村民等多人现场旁听。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认罪认罚等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同时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吕某具有自首、主动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阐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该院将在充分考虑听证员意见后,依法对此案作出处理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8_6654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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