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中原区:以公益诉讼助无障碍出行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指引盲道已经修好,我今天的出行体验非常好。”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赵增辉带领公益诉讼团队干警陪着视障人士李某在修复好的盲道上体验。
今年8月初,中原区检察院接到有关盲道损坏的反映,经实地查看发现多个路段存在盲道砖块缺失或破损、盲道转弯及终点未按要求铺设提示盲道等问题。干警还发现,辖区内多个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或停车位设置不合理。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有些盲道路段是维护问题,有些则是施工、设计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是一个系统工程。
随后,中原区检察院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会上,赵增辉对辖区内盲道建设和维护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各行政机关厘清行政权责。最终,各行政机关达成“协同治理盲道问题,守护视障人士出行安全”的整改共识。
中原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盲道开展修缮工作,保障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视障人士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立即采取行动,今年8月下旬回复称,盲道问题已整改完毕,停车场建设方面的问题正在整改。
“整改的效果要让视障人士来评价。”赵增辉说,中原区检察院专门邀请视障人士与干警一起体验整改效果,对相关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中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开展现场跟进调查,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近一年来,无障碍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无障碍设施不是有了就行,而是有用才行。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我们将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载体,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共同构建全社会扶残助残的和谐文明环境,以法治之力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慧织说。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周庆华 任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6_6653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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