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宋伟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市武侯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宋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意识缺失,长期违规经商牟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执法违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长期违规参与打牌活动;道德败坏;贪婪成性,利用职权套取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毫无原则底线,利用公安机关权力和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宋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成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4/9/18/1db35a74b589494187cc355048b2d2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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