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光:“啃”下销售伪劣卷烟案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物名片
姓名杨洪光
单位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
职务刑事检察部主任
关键词跨区域打击
杨洪光所在部门负责办理经济金融、职务犯罪、涉黑恶犯罪等案件,有不少硬骨头案要“啃”。2023年6月,杨洪光受理一起跨区域、有组织、上下游犯罪并存的销售伪劣卷烟案。该案作案手段隐蔽、事实认定复杂,涉及伪劣卷烟品牌多达十余种。
为准确、全面把握案情,杨洪光和助理迅速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啃”了一遍。时间紧任务重,面对20余本卷宗、10余册扣押账本和大量提审、阅卷工作,杨洪光和同事9天连轴转,完成了审查案卷和综合研判工作,梳理出涉案人员信息和关联犯罪线索,引导侦查机关跨区域打击伪劣卷烟销售渠道,准确认定案件性质。
该案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检察机关最终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对11人提起公诉,一审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类犯罪,对当地规范烟草经营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等具有重要意义。
(通讯员于海生 李至鑫)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09/t20240913_6660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张伟:干一行精一行
- >>下一篇: 魏松立:监督纠正“纸面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