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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牡”检交流手记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今年三月初,省院安排我到黑龙江检察机关工作交流。从江苏到黑龙江,其间要经过六七个省,跨越2000多公里,从平坦无山小桥流水风光的碧玉盐城,来到满眼苍翠高山黑土的豪情东北,不知不觉,半年眨眼匆匆。真希望时间能够慢下匆忙的脚步,因为我对这片土地有太多难舍。半年时间,我学到了很多,体会到了很多,这块土地了不起,人民了不起,经历的点点滴滴化为浓浓情谊溢满我的胸怀。

  初到黑龙江,红色印记随处可见。以赵尚志、杨靖宇等革命英雄命名的地名很多,牡丹江市检察院领导带领我们四名江苏干警到各基层院工作交流,参观当地的抗联遗迹。东宁市勋山要塞、穆棱市孤榆树村东北抗联秘密营地、海林市七里地村东北抗联文化记忆馆、杨子荣纪念馆……这些展示抗联烽火岁月的历史记忆,让我领悟伟大抗联精神的深刻内涵。

  一来到牡丹江市,就立即感受到身边领导、同事们对我们的关心。牡丹江市检察院领导将我们接到牡丹江,虽然有2名干警被安排在基层院工作交流,但市院特意安排让我们四名同志住在一起,相互照应。我在东安区检察院工作交流,正愁如何上下班,东安区院一位干警主动邀请我坐她车,一同上下班,解决了我的交通难题。平时领导同事见面总是问,“在东北习惯吗?有啥需要尽管提”“东北菜吃得习惯吗?想吃啥,跟食堂师傅说一声”……话不多,却温馨,贴心。

  我很快融入了东安区检察院大集体。工作之余,同事们热情为我推荐本地特色餐饮、周边景点。周末,去镜泊湖,将自己的身心映入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高山堰塞湖的如镜湖水;去绥芬河,找寻中东铁路的历史,透过三代国门,亲身去丈量祖国的强大;去漠河,抒发“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忠诚和豪情。

  我来到东安区检察院,与民行干警交流两院民行检察工作情况。我介绍了我院虚假诉讼类案监督和数据模型运用情况,东安区院则介绍了如何办理数百件民事执行、民事审违案件。通过交流,我发现两地社情检意有很大不同。近年来我院办理了多起社会抚养费行政检察案件,东安区院则无此类案件。东安区院在运用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和终本人员养老金法律监督模型方面,值得学习,可以提升我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质效。东安区院对我院“护航民企”方面的工作做法非常赞赏。我们因为共同的司法为民初心,在很多方面互相学习,共同成长。

  在这里,碰到了首起公司集群登记的行政检察案件,我和东安区民行部门的小伙伴都第一次遇到这类案件,不知如何办理。我们一起查找法律法规,了解集群登记的相关规定,制定调查提纲,共同走访相关职能部门调取证据材料,多方讨论,理清办案要点,为案件的顺利办结打下良好的基础。东安区院已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向上报送。

  在交流工作期间,我还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审查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撰写检察建议书10余份;协助收集“护航民企”相关资料,讨论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共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通过异地工作交流,接触了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和工作方式,拓宽了我的视野和思路,提升了我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值盛夏,东北温度基本不超过30度,我也有幸在避暑胜地度过夏天。我将珍惜与东北检察人结下的深厚情谊,愿将这份感动与温暖化作前行的动力,为检察工作贡献更多力量。

  (作者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jcwhsy/jianyuanwenhua/202409/t20240913_16601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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