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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乱打“军”字旗号,不行!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乱打“军”字旗号,不行!

  

  颜博李志远杨放

  

  

  ▲ 沈阳军事检察院与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现场查看涉案仿制军服销售情况。

  

  “军装是军人的外在标志,是军队的独特象征,代表着军人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和尊严。人民子弟兵作为保家卫国、服务人民的特殊群体,形象声誉极为重要,决不允许因一己私利而肆意抹黑、恶意侵犯!”近日,沈阳军事检察院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联合办理了一起督促整治地方商铺违法销售仿制军服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推进会上,军队被装鉴定专家的一席话得到军地各单位代表的一致认同。

  

  去年以来,辽宁军地检察机关陆续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益心为战”联络员反映的损害军队形象声誉问题线索。检察官经走访发现,部分行业领域打着“军”字旗号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如有的婚庆公司打“擦边球”,让接亲车队插着“北部特战队”的旗帜招摇过市;有的烟酒类企业标榜“军内特供”,明目张胆制售假冒烟酒;有的医疗机构顶着“部队医疗联合体”的名号误导患者,大张旗鼓虚假宣传;有的服装店铺公开销售来源不明的仿制军服及部队用品;有的烧烤小店在显眼位置张贴军徽、军旗等军队特有标识……

  

  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经分析论证认为,维护军队形象声誉是部队战斗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之列为服务备战打仗重点工作统筹部署。

  

  今年初,辽宁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召开“维护军队形象声誉”专题会议,在深入研判相关问题的基础上,针对个案背后的行业乱象、监管问题,共同商讨系统整治思路举措。“我们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力打击损害军队形象声誉的不法商贩、不法行为,从根源上堵塞制度漏洞,以实际行动当好军队形象声誉‘守护人’。”会上,辽宁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邹德芳说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随后,“军队形象声誉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为有效拓展线索来源,检察官充分发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市民热线、“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渠道资源,主动从刑事案件中排查公益保护线索,并与志愿者一道深入大街小巷收集线索。截至今年6月底,检察官共收集相关线索20余条,立案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限期整改。

  

  在督促整治地方商铺违法销售仿制军服案中,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邀请军队被装鉴定专家进入办案组,对军服标识辨别以及军服生产销售的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专业意见;在督促整治地方企业违规销售“军”字号白酒案中,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担心过度执法影响经济发展等履职理念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法律专家、部队代表等人员意见,耐心释法说理,凝聚各方共识;在督促整治地方医院擅自以“部队医疗联合体”名义行医案中,北镇市检察院辗转多家军地医疗机构调查合作历史,以扎实过硬的证据促使涉案机构主动整改。

  

  “检察机关的监督纠正了我们以往的认识误区,不仅让我们认识到维护军队形象声誉的重要意义,也让我们今后充分履职更有底气。”某行政机关承诺,将在尽快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治理,遏制同类问题的发生。

  

  个案办理只是第一步。如何在打击损害军队形象声誉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的办案目标?辽宁军地检察机关以“假烟、假酒、假军服从哪里来”为突破口,以“守护戎装”等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公益诉讼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努力建立起立体、多维、常态、长效的军队形象声誉保护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myklj/202409/t20240920_66585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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