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黑龙江抚远:护种子企业 保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干警走访了解涉案企业经营情况。
检察机关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检察干警实地调查水稻生长状况。
日前,黑龙江省抚远市检察院就一起种子企业涉嫌轻微刑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等应邀参加。会前,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进企业、深入田间地头走访调查,发现涉案种子企业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经调查,该种子企业常年从事新品种研发、具有较强创新繁育能力,是当地政府重点扶持的创新型企业,深受当地种植户信赖,此次销售的种子实为培育多年的新品种,现已通过审定程序,并非实质意义上的伪劣产品,该种子企业负责人张某事先也向农户进行了说明。事后,许多农户主动出具谅解书,检察官还到农田实地查看了农作物生长状况,发现水稻长势良好,今年10月有望获得丰收。据此,该院拟对张某作不起诉决定,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
与会听证人员认为张某只是一时急于推广新产品且事先已向农户说明情况,犯罪情节轻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随后,该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举既守护了种子企业,也保障了粮食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105/1837659628775796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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