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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山野豌豆”新增200株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秋阳灼灼,培育大棚内,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和宜春市科学院、明月山风景区林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一起来到明月山风景区等地,对“明月山野豌豆”生长保护工作开展“回头看”。

  “‘明月山野豌豆’长势良好。”宜春市科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将种子培育成苗后让“明月山野豌豆”回归野外的计划正在孵化中。

  “明月山野豌豆”系宜春市科学院研究人员2017年在明月山风景区发现的新物种,该新物种研究成果于2021年在国际权威期刊上刊登并得到认可。按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濒危物种等级划分的标准,根据其现存活数量,暂定其为极危物种级别。

  然而,因其仅分布在明月山风景区内,旅客、居民活动密集,极易被破坏,当地村民未经审批许可,在其生长区域擅自施工,导致部分“明月山野豌豆”居群遭覆土埋压,该新物种未得到妥善保护,存在灭绝的风险隐患。

  接到宜春市科学院反映的问题后,袁州区检察院经初步调查发现,“明月山野豌豆”不足200株,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宜春市科学院、明月山风景区林业主管部门等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后续保护方案。

  为推进加快制定并完善保护方案,袁州区检察院立案后,以召开磋商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明确牵头保护部门,宜春市科学院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全力配合,从普及新物种保护科学知识、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违法行为、开展人工引种等方面落实保护举措。

  袁州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明月山野豌豆”的保护力度,依法惩治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而毁坏野生植物行为,并采取措施预防此类情况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积极整改,邀请专家进行科普教育,开展普法宣传;对“明月山野豌豆”居群区域进行放牧管控,严格审批施工程序;加强巡查工作,及时反映、依法处置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推动科学保护,做好“明月山野豌豆”的人工引种培育工作,扩大“明月山野豌豆”种群;加快推进“明月山野豌豆”申报纳入保护名录工作等。

  经协同治理,“明月山野豌豆”居群生态环境得到良好改善,新物种人工培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通过人工培育新增200株,有效降低了物种灭绝风险。

  日前,这起督促保护新发现极危物种“明月山野豌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jcdt/202409/t20240920_6657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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