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检察机关构建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管理工作台账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是省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应勇检察长在青海调研讲话要求的重要举措。海西州检察院认真学习全省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部署会及查庆九检察长讲话精神,按照《青海省检察机关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指引汇编(试行)》,梳理了8类法律监督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管理要点,构建了今年1至8月法律监督事项管理台账。
此次构建的法律监督事项管理台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搭建了海西两级院分级、统一集中管理模式。海西州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梳理形成《海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管理手册》,设计了数据结构统一、录入规则一致的WPS管理表格,两级院分级同时对本院办理的8类法律监督事项进行表格化管理,每月底报送州院进行汇总统计,海西州检察院核查各院管理质效。形成各院分级负责管理,州院定期核查,两级院统一集中管理法律监督事项的模式。二是管理台账与流程监控、数据监管相结合,积极发挥案管效能。在实践中,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多以制发书面监督意见(如: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为主要方式,各类监督意见有回复期限的要求,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没有设置回复期限案卡项,流程监控软件无法做到对监督意见回复期限的精准监控,监督意见的回复、采纳等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过去碎片化、零星式的监控方式已不适应高质效管理的要求。在此次管理台账中,设计了各类监督意见回复、采纳、备案自动化监控和提醒功能。根据监督意见制发的日期和回复期限,自动计算生成应当回复的日期,与管理日期实时比对,对3日内将到回复期限的事项发出提醒信息。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后发出提醒承办人5日内向上级院备案的信息。管理人员如实录入回复、备案、采纳日期,台账表格自动判断是否超期回复、超期备案。流程监控和数据监管的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三是智能化管理快速反馈8类监督事项办理和监控情况。运用数据透视表技术快速汇总统计法律监督事项受理数量、回复数量、采纳数量、采纳率等需要关注数据指标。设计数据看板将统计的数据指标以表格、图表等形式实时可视化呈现。设计月份和地区按钮,实时动态展示各院每月法律监督事项办理情况、变化趋势及各位检察官办理监督事项的数量等信息。在管理台账中,管理人员只要维护好基础数据,相关的数据指标即可实时以数据看板形式可视化动态呈现。将数据看板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查询结果、统计报表数据进行人工比对,可以快速发现卡表数据不一致、流程操作不规范、监督随意性等各类问题,对及时开展法律监督事项案件管理、督促整改提供了可靠依据。
下一步,海西检察机关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在省检察院有力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实践,继续优化完善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管理工作,为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要求,健全完善业务管控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065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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