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新质生产力 护航企业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以护航内蒙古品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挂牌知产保护联系点、加强与企业家交流为抓手,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护航企业品牌,擦亮本地“蒙字标”。内蒙古检察机关连续两年开展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行动,重点保护“蒙字标”、区域品牌、蒙医药、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依法严惩侵权假冒、恶意攀附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办理了贵州某公司假冒蒙牛乳业公司“绿色心情”雪糕商标案、李某假冒包钢公司注册商标案、河套酒厂原职工假冒“河套王”注册商标案等侵犯内蒙古本地知名商标的刑事案件,不断加大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保护商业秘密,守好企业“命根子”。内蒙古检察机关重视对企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秘密的保护。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厅挂牌督办两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增强保护合力。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办理一起侵犯本地“小巨人”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案件,保护企业核心技术秘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依托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和检察护企工作站,与中环商业园签订《商业秘密保护框架协议》,推动中环商业园商业秘密保护建设。
强化综合司法保护,企业搭乘“直通车”。全区检察机关立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深化检企交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区检察机关已在130多家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其中在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设立了全区第一个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挂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在今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走访企业80余次,了解企业和企业家法律诉求。自治区检察院总结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运行情况,制发《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工作办法》,就日常联络、定期走访、维权援助等方面制定详细制度。
开展企业家座谈,检企交流“零距离”。自治区检察院邀请鄂尔多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蒙牛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等呼包鄂乌四地八家龙头企业的企业家代表就检察护企、护航北疆新质生产力进行座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工商联领导参加座谈,李永君检察长主持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知产护企”在当前更具有特殊意义,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器”和“加速器”,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是企业发展壮大的“生命线”和“护身符”,也是当代知识产权检察履职的“必答题”和“潜力股”。
高标准宣传,吹响护企“冲锋号”。全区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保护企业典型案例、挂牌“联系点”等方式宣传知产护企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检察院于今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在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10起涉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80余次,发放传单8000余份,组织企业人员同堂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形成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宣传矩阵。
提升办案质效,为企业服下“定心丸”。自治区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服务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提出“护企十八式”,着力聚焦涉企知识产权案件“侵权易、维权难、周期长、认定难”的顽瘴痼疾,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解决刑事责任追责和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解决企业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对于专业技术类问题,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局等四家单位联合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库,引入外脑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9/t20240914_66511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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