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益”起来救助秦长城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20日《检察日报》2版头条
编者按长城保护中的检察力量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初部署开展了“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即日起推出“长城保护中的检察力量”系列报道,展现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长城保护公益行动”、促进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生动实践。
固阳秦长城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中部的色尔腾山北坡上缘,自东向西绵延95.6公里,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固阳县检察院聚焦秦长城面临的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两类因素,综合运用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类案治理等方式,推动属地政府与文旅等部门协作共治,建立完善文物保护常态化机制,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在长城保护领域的独特价值。
以最小成本实现长城墙体最佳保护
“长城墙体大多分布在山区,因其构筑方式为就地取材,经过千年自然侵蚀,与河道、冲沟交叉点段极易受洪水冲蚀,导致墙体断开甚至消失。”曾荣获全国优秀长城保护员“文物保护特别奖”的固阳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落和平被当地人称为“长城‘活地图’”,多年来对长城遭受暴雨、洪水冲蚀破坏问题苦恼不已。
今年以来,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现场巡查、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多处长城点段墙体常年遭洪水冲蚀、损毁严重,亟需在雨季来临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今年3月19日,固阳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秦长城遗址实地勘察。
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3月27日,固阳县检察院向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采取抢救性专业保护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防止长城持续遭受毁损。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在与文旅部门进一步沟通时发现,辖区类似冲沟侵蚀长城问题较多,单靠文旅部门无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此外,若采取修缮措施,需逐级报送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用时较长、耗资巨大,且可能影响自然行洪。
为稳妥推进保护工作,承办检察官与文旅部门对辖区长城重要点段,结合现场走访和地图对比等方式,锁定了3处墙体毁损较严重、风险较大点段。在此基础上,5月7日,固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祁志良在长城脚下主持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长城沿线各镇政府及河道主管部门参加。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各部门协同履职,为推动长城保护类案治理画出“同心圆”。
5月9日,固阳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决定在最小干预的前提下,采用铅丝笼网包裹片石的方法,对长城墙体底部进行加固防护,杜绝洪水继续冲刷,彻底解决了该段墙体存在的安全隐患。
取得个案突破后,固阳县检察院趁热打铁,协调督促长城沿线各镇政府协调河道管理部门对沿线秦长城南窑村2段、西永兴村6段、哈业胡同2段共3处洪水冲刷破坏长城墙体问题,在不破坏文物本体、不影响河道行洪的前提下,分别采取修筑丁字坝、导流管等方式改变水流方向,避免水流继续冲刷长城本体,以最小成本实现了对长城墙体的最佳保护。
化解文物保护与农牧民生产的“冲突”
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人为因素破坏长城主要体现在耕地蚕食、取石垒筑院墙、挖土修建储藏窖、农业机械作业碾压等。其中最棘手的是耕地蚕食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意味着在同一块土地上,既要保护文物本体安全,并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限制生产生活活动,又要保护农民耕种的合法权益,兼顾农村粮食安全和发展农业经济的集体利益。
“我们必须立足实际,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合法性原则与灵活性原则相结合,从整体上促进文物保护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祁志良表示。
固阳县银号镇碾坊村西500米有一处长城遗址,是固阳秦长城沿线最大的附属军事城堡,与主体长城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但由于其本身的建筑结构多为土筑,保存状况差,极易被遗忘甚至无视。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经排查发现,该遗址长期以来因保护边界不清晰,遭受耕地逐年蚕食,长城遗址保护面临较大风险。
经实地勘察、航拍取证并调取相关资料,固阳县检察院于2021年9月29日向该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通过设置明显的边界标识、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文保宣传等方式,加大长城遗址的保护力度。文旅部门采纳检察建议,第一时间在长城遗址沿线和四面城墙内外栽立保护标牌,明确遗址本体位置,对城址内耕种土地的4户村民分别下达《停止侵害通知书》,并积极函告镇政府结合退耕还林等政策,引导解决村民耕地破坏城址问题。
今年5月,固阳县检察院检察官与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牧民在秦长城天面此老段墙体旁搭建养殖场,严重影响了秦长城本体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但因涉及牧民生产生活,文旅部门多次协调处理未果,该处建筑也因此成为长城上的“钉子户”。
固阳县检察院经审查,于今年7月1日向属地金山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并牵头与文旅部门、镇政府开展磋商,向当地牧民宣讲文物保护知识和法律责任,最终引导牧民主动拆除了养殖场,实现了最佳预防性保护效果。
“像这样的案件,通常在几天内就能完成整改,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看似零敲碎打,但又尽显检察机关在守护长城这一历史根脉的同时,用心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智慧。”落和平说。
“单打独斗”不如通力协作
考虑到长城保护工作的特殊性与专业性,固阳县检察院依托与该县政府签订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体化协作履职,在办案中坚持实地调查踏勘每一处长城遗址点段,联合行政机关多次开展长城保护专题咨询论证和磋商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城保护专家深度参与办案,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及时全面履职提供参考借鉴。
聚焦村民耕地与城址本体界限不清、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明、协调配合不畅等长城保护难题,固阳县检察院多次把听证会开到长城脚下,邀请属地政府、文旅、农牧、司法等部门参加,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并最终通过“诉”的确认,推动属地政府配合文旅部门探索参照退耕还林政策,与当地村民协商达成遗址周边土地租用协议,并将该笔支出列入财政预算,解决了困扰当地文旅部门多年的城墙两侧耕地蚕食问题,真正凝聚起多部门保护长城的合力。
此外,固阳县检察院还推动文旅部门出台了《文物保护与安全实施方案》,明确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文物实行条块化管理,引导村民成为文物保护员,进一步规范了巡查保护和普法宣传等长效常态文物保护机制。
“长城保护从来不是一人、一家、一部门之责,但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代言人的检察机关,绝不能缺席!”祁志良表示,该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长城释放出更多关于历史、关于文化、关于精神的价值。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9/t20240923_6660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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