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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安全关” 严守“民生线”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筑牢道路安全防线守护民生福祉

  @鄂伦春检察

  

  今年6月,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检察人员发现大杨树镇X343公路存在多处路面破损,给车辆出行带来极大地不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检察人员多次实地调查,了解到这条公路作为大杨树镇西出口与G111国道连接公路,车流量较大。公路破损处较多、路面坑洼,往来车辆行驶颠簸,夜间行驶更需慎之又慎,这种现状不仅影响了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还不利于城镇对外形象的塑造。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X343公路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涉及的破损路面尽快进行修复,安排人员对路面破损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出行安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安排养护部门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标准对破损路段进行全面修复。目前,所有破损路面均已修复完毕,道路恢复平整。行政机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道路破损问题,确保全旗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共同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近日,在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函后,检察人员在X343公路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公路破损问题已完成修复,且整段公路在正常行驶时已感受不到颠簸。

  

  加大药品安全领域监督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库伦检察

  

  

  

  

  

  

  近日,库伦旗检察院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主题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走进医院、药店、眼镜店等场所,向群众讲解了检察机关在守护药品安全方面的职能作用,解答了药品安全法律问题。同时通过向群众和经营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普及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商家合法经营,提高诚信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把好食品“安全关”守护中秋“团圆味”

  @乌拉盖检察

  

  

  

  

  

  

  近日,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检察人员深入管理区内商超、糕点屋等月饼生产、销售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检察人员随机购买了超市、糕点屋内销售的水果、蔬菜、月饼等食品,使用公益诉讼快检设备对食品样本的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山梨酸钾、过氧化值等项目进行认真地检测,并督促月饼制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守护好月饼质量安全。同时,检察人员还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综合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库伦旗检察院、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9/t20240918_66539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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