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言廉语 | 做“为人正、言必行”的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人民利益的守护者、“纪律部队”的排头兵,只有思想正、作风正、行事正,才能依规严肃公正执纪、赢得群众拥护、树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先正其身,而后正人。正人先正己,言教不如身教。事实证明,一个干部一旦失去了模范、表率作用,说的话也就没有信服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监督一线、办案一线、工作一线做到严守纪律、秉公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处在领导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从自身做起,立起标杆、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做事情不能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对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的行为,只有自己首先做好,才能要求别人做到;对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道德准则的行为,只有自己坚决不做,才能要求别人不做。
先行其言,而后从之。“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从古至今,华而不实、纸上谈兵的行为危害是极大的,足履实地、实事求是极其重要。有的党员干部表态多、行动少,空喊口号而不付诸行动,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反对、下定决心纠治整改。动人以行不以言,百姓从行不从言,在开展执纪监督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及诉求的桥梁和纽带,要少说空话、多做实事,不能好大喜功、敷衍群众,不做兑现不了的承诺,把实际的行动摆在言论的前面,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做好执纪监督工作。
其言已出,身必行之。“言不诚,不足以服。”诚信是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的良好品德,要想做到诚信,就要时时刻刻言必信、行必果。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繁重,每个干部身上都压着沉甸甸的担子,有的琐事小事在办理中容易遗漏,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要用好工作提示、记录、备忘录等辅助手段,善于每天复盘总结,把事情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想方设法办理、兑现。遇到困难要尽最大努力去克服,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诚信,确保发现问题有整改、群众诉求有回应、承诺事项能落实,以诚信赢民心、用实干促发展。(马纪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jishiping_0926/132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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