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奖励实名举报 激发监督“活水”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大哥,你们举报的相关问题经查证部分属实,有关人员已受到处分,为了感谢你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根据规定,现向你们发放奖励金……”近日,峨山县纪委监委对两名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并表达对他们的感谢。
今年4月,两名群众向峨山县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反映岔河乡某村民小组干部虚增自家面积,多领取国家种粮补贴;集体卖树款未全部入账等问题。经查,该村民小组原组长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该村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存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为鼓励实名举报,该县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两名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
近年来,峨山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峨山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检举控告奖励条件、奖励标准、不予奖励情形、对实名举报人保护机制等内容,增强实名举报奖励在实施过程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向社会传递出提倡实名举报、依规有效举报的信号。
在具体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受理、快查快办、严格督办、及时反馈,构建“受理、告知、办理、督办、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查证属实的实名检举控告,根据实名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以及被举报人受处理等情况,综合研判后采取一案一奖、一次性发放奖金的形式进行奖励。
在奖励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对举报人、举报内容及奖励情况严格保密,明确未经实名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奖励、表扬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泄露其信息,违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实名举报人筑起“保护墙”、吃下“定心丸”。
“以前,群众不愿实名举报更多是担心举报信息被泄露、害怕遭受打击报复,现在有了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消除了举报人的顾虑。”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今年以来,共受理检举控告34件,其中,实名检举控告19件,比上年同期增加6件。截至目前,已对4名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
此外,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领导班子接访下访机制,定期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提升信访接访工作质效。同时,采取定点接访、带案下访、约访和领导包案化解积案等方式,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
“干部好不好,群众最清楚。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是股‘活水’,我们将用好用活这一制度,实现纪检监察机关自上而下监督与群众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效衔接,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峨山实践取得更大成效。”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瑞萍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924/132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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