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强化基层监督 管好小微权力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前不久,那坡县平孟镇某村干部农某某因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议事规则,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将项目承揽给他人,且多支付工程款,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村级“微权力”虽小,却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那坡县纪委县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惠农资金发放、基层便民服务等环节,做实做细多维监督,强化纪法教育,切实管好“微权力”、严查“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规范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推进阳光村务,是那坡县纪委监委加强小微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县级纪委监委不定期抽查+乡镇纪委定期轮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查”三级联动模式,以实地督查、查阅资料、谈话提醒等方式对村务公开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三务”真实公开、及时公开。今年来,共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三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14个。
今年8月,那坡县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称,龙合镇惠布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农某某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无正当理由,以管理服务对象未交管理费为由拒绝出具林木权属证明,损害群众利益,随即将该问题转龙合镇纪委进行核实,最终给予农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主动对接信访、“12345”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相关问题线索,严查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慵懒散慢、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蝇贪蚁腐”等问题,以广泛的群众监督不断深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管。目前,该县共受理涉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方面信访件12件,给予处分7人。
“从近年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决策不民主、优亲厚友、‘微腐败’等现象时有发生,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需要加强警惕。”日前,那坡县纪委监委预防宣教室工作人员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例,为13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释纪法、敲警钟。
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那坡县纪委监委在强化监督执纪基础上,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利用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上警示教育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以同级同类案例明纪、示警,不断推动村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思想防线,自觉规范廉洁履职。(那坡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009/gxjjw6705faf6-1937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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