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时评 > 正文

驻村干部当有“家长”之责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家长,是一个家庭的守护者与引领者,他们关心家人的冷暖,为家人的幸福殚精竭虑。广大驻村干部是乡村振兴一线的关键力量,是夯实基层基础的现实需要,驻村干部也当如家长一般,将所驻村寨视为自己的家,将村民当作自己的家人,要身入更要心至,真正走进去、沉下去,成为名副其实的“家长”。

  以关爱之心,做村民的守护者。驻村干部要时刻关注村民的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困难与需求。无论是村民的衣食住行,还是村民的医疗、教育等基本保障,都应放在心上。把村民的小事,当成最需要帮助解决的事来看待,当村民遭遇自然灾害、疾病困扰时,驻村干部要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为他们排忧解难。就如同家长在孩子遇到困难时,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以家长之责给予他们最坚实的依靠,让村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与安心。

  以责任之心,做乡村发展的引领者。家长为了家庭的未来,会精心规划,努力为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驻村干部同样要为乡村的发展谋篇布局,要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上心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经常访民情、听民声、解民意,与群众同住一个屋檐、同坐一张板凳,把群众当家人,了解群众生活,感受群众疾苦,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要深入调研本村的资源优势、产业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育特色产业,拓宽村民增收渠道。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的交通、水利、电力等条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家长之责助村发展。

  以奉献之心,做乡村文明的推动者。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驻村干部也要致力于推动乡村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应多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想方设法找准、找实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法途径,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村发展的规划,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以家长之责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

  驻村干部的“家长情怀”,不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而是一种平等、真诚的关爱与付出。只有将自己融入乡村,把村民当成亲人,以“家长情怀”去关心、引领、奉献,才能真正赢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共同书写乡村振兴的壮丽篇章。

  王景(景谷县委组织部)


原文链接:https://ylxf.1237125.cn/Html/News/2024/9/29/4591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