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伙同真男友诈骗假“男友”常州市武进区检察官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网络情缘一线牵,可晓晨(化名)没想到,这份情缘“牵”出的不只是“女友”,竟然还有女友的男友!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借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离谱的是,眼见女子诈骗假男友屡屡得手,其正牌男友竟然也参与了进来共同作案!
2023年7月
晓晨通过嫂子牵线,认识了女子黄某。黄某曾在浙江绍兴的工地帮忙烧饭,当时晓晨的嫂子在工地开小卖部,一来二去两人熟悉后,嫂子就将单身的黄某介绍给了小叔子晓晨。此后,两个年轻人互加了微信,一个月后就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晓晨回忆,女友黄某从刚交往就不断向自己借钱,理由大多是“没钱用了”“要交房租”,由于每次都是借几百元,金额不大,晓晨也从不拒绝:“我是认真奔着谈恋爱、结婚去的,所以我每次都转给她了。”
事实上,黄某与晓晨并不是一条心,她从未想过来常州与晓晨共同生活,就在两人"恋爱"期间,黄某还在网上认识了王某,且很快与对方发展成为真正的男女朋友并同居了。可一想到晓晨给钱如此爽快,黄某就隐瞒了自己的恋情,继续在网络这头扮演着晓晨的"女友”,以去常州需要路费、生活费不够等理由不断向他“借钱”。
2023年12月19日
王某发现了女友黄某在网络那头的“男友”晓晨,可他却并未生气,反而主动加入,提出“一起骗点钱,用来买些衣服和平时生活花费”。两人一拍即合,对晓晨谎称要去常州奔现,甚至还拍摄了行李照片和打车视频。晓晨信以为真,按照“女友”要求陆续转来车费、房租和购买衣服的费用共计两千多元。当天晚上七点多,王某用黄某的微信告诉晓晨自己已经到常州,并称要考验对方见面的诚意和真心,要求先转账1314元和5213元,见面后会全部退还。于是,晓晨连续转账两笔1314元和一笔5213元,以为终于能见到期盼已久的女友黄某,可谁知,再联系对方时,竟发现自己已被拉黑,遂报警。
2024年7月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和王某抓获归案,7月19日,案件移送至武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2023年7月至同年12月19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单独或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被害人信任,再以生活费、路费、结算房租、诚意金等为由,骗得被害人多次通过微信向黄某转账。其中,黄某全程参与,共计骗得人民币15433元;王某作为黄某的男友,在2023年12月19日与黄某合谋,冒充黄某继续与被害人聊天,并以上述理由骗得被害人转账10041元,所得款项均用于两人共同开销。
检察机关认为
黄某伙同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部分系共同犯罪。2024年8月5日,武进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黄某、王某提起公诉。8月14日,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某、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9/t20240930_16658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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