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收信人” 以检察履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石榴籽·民族情·团结心
“希望你们发扬先辈光荣传统,更好续写誓词碑故事,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各族人民都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提出殷切希望。
近年来,镇沅县检察院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创建镇沅“千家寨”民族团结进步检察和解室,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紧密结合,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发展。
镇沅县检察院把“民事和解工作”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聚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通少数民族维权热线及纠纷调处绿色通道,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村寨设立基层法治服务点,将法治服务送到家门口;搭建讨薪“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通过办案帮助劳动者讨回欠薪186万余元,以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
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主动加强和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拓展争议解决路径,聚焦农民工薪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婚姻登记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与县民政局形成“互通线索—畅通调查—共同磋商—公开听证—及时答复”的办案路径,民政部门以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为依据,快速撤销错误婚姻登记,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少数民族错误婚姻登记案件5件,高效解决了影响少数民族当事人正常结婚的难题。
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让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进提升各民族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依托生态环境保护各类宣传活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传,有效推动各民族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pe/202410/t20241009_66775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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