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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讨要欠薪,“支持”一直都在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7名农民工的工资久拖不付

  云龙县检察院能动履职

  支持起诉帮农民工讨回薪资

  解民忧 纾民困

  检护民生一直在行动

  2024年3月,王某等17名来自重庆、贵州等地的农民工先后到云龙某项目工地上务工。因资金不到位,用工单位已拖欠王某等17名农民工数月的工资。多次催要无果后,王某等人于8月向云龙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什么是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受案范围

  1.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2.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3.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4.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5.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支持起诉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3.案件所需证据材料。

  

  检察机关可以提供哪些支持

  1.提供法律咨询。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以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收集证据。在必要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协助当事人围绕法定起诉条件收集证据。

  3.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与司法局沟通配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4.支持起诉意见书。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作为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dl/202410/t20241009_66776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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