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以“检察蓝”为乡村振兴画卷添彩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服务保障“三农”检察工作,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权益,全力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参与平安建设 维护乡村稳定
该院着力推动整治乡村生态与治安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农村刑事案件33件3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办理相关案件7件8人;办理盗窃抢劫、拐卖诈骗、敲诈勒索等易发多发犯罪相关案件26件28人。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等农村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依法办理社区矫正等监督案件18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促进提升农村治安防范治理水平。
围绕宜居宜业 守护和美乡村
积极融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回头看”,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抓手,发挥“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办案机制作用,与县河长办联合对农村河湖开展常态化巡查。2024年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16件,其中依托“依法监管农用残膜污染耕地”公益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对发现问题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有效有为守护山清水秀美丽宜居乡村。
做实“检护民生” 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围绕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损情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帮助农民工讨薪20万余元;深入12个基层乡镇逐村查看村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秉承检察环节“应救即救”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妥善处理涉农来电来信来访6件,积极助力农村社会矛盾多元化化解。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9/t20240927_927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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