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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报:打好“党建+普法”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24日《内蒙古法制报》第4版整版报道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在普法宣传中的引领作用,创新运用“党建+普法”宣传模式,实现党建与普法互促互进、同向同行,检察宣传与百姓需求“同频共振”,开辟了法治宣传新路径。

  党建引领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您好,我是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石榴籽’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这是我们的普法宣传单……”五月,是杜鹃花盛开的季节,也正值“民族政策宣传月”,该院“石榴籽”志愿者服务队深入达尔宾国家森林公园开展“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公益诉讼助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内容,为前来观赏景色的游客和工作人员进行普法讲解。这是近年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在党建引领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立足党建引领,形成了以院主要领导带头讲、各部门组织讲、业务部门专题讲的“领导带头+全员宣讲”工作格局。“我们采取现场培训、视频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适时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宣讲,把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讲给广大群众听。”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敬东介绍说。

  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到辖区村镇开展“点对点”普法宣传的同时,该院党支部还开展了“‘益’心为公聚合力、携手同行护家园”“与光同行、与法同行”“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广大群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营造了“知法、懂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不仅如此,由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党组牵头,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深化检校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依托法治教育基地的阵地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展普法覆盖面,丰富法治教育课程的内容和形式,并利用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将日常普法与网络宣传结合,实现普法工作“由点到面”。据统计,2024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43次,参与学生3213人。

  多元探索

  

  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为推动普法活动更加精准有效,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畅通普法入户的“最后一公里”。“我院活用新媒体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在轻松的氛围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还拍摄了公益广告片《守护》,利用法治宣传大屏幕进行广泛展播。”刘敬东告诉记者。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还从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着手,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建设。探索“党建+”“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宣传大屏幕、鄂伦春自治旗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在我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模拟法庭举办普法活动,为学生们打造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零距离的‘沉浸式’法治体验课。”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莫德辉介绍说。

  

  

  

  

  

  

  模拟法庭审判现场

  

  模拟法庭作为普法宣传的延伸,让孩子们亲身参与到法律实践中来,通过这种形式让学生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培养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提高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先后有8所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观了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参观人数达400余人。

  在党建引领下,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探索多元化推进普法传播形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中,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齐抓共管

  

  织密法治宣传教育网

  为织密法治宣传网,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与内蒙古森工集团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召开座谈会,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林地保护与打击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森林公安、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认识,形成一致意见。该院还联合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同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力争通过办好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结合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彰显法治的公正与威严,引导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构建“大”普法新格局。

  

  

  

  

  

  

  此外,该院还择优选派2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借助全旗乡镇网格员打造“网格员+法治员”新格局,有效整合,善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法工作。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力度,用“看得见的法治元素”“听得见的法治声音”“获得到的法治服务”“享得到的法治保障”,持续打好“党建+普法”组合拳,促进普法宣传提质增效。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9/t20240925_6664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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