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邹记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江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纪委监委对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邹记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记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滥发津补贴,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退而不休,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追求低级趣味,沉迷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邹记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邹记根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邹记根,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江西新干人,大学学历,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3月退休。曾在吉安市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410/t20241011_10501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原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毕长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下一篇: 遂宁射洪市:被侵占的用地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