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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言廉语 | “八小时之外”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不少领导干部权力出轨、行为出格、道德失范,多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然而,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守纪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员领导干部只要没有脱离党员和干部的身份,就不应该脱离组织和群众的视线。

  党员干部,是先锋,亦是表率。“八小时之外”的时间,更需要党员干部增强定力、严明纪律。部分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脱离组织监督,放松党性历练和纪律约束,露出台上台下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这些人“八小时之内”谦虚谨慎、勤奋工作;“八小时之外”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必须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公职人员权利受到限制和监督,深刻理解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的原则。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不仅要干好“八小时之内”,还要管好“八小时之外”。

  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必须严格制度约束,加强“廉内助”建设。要健全组织生活,做实自我剖析,盯住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廉政风险易发期,管住配偶、子女,防未病治已病,切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着力消除干部监督事项中的“盲区”。同时要引导家属经常吹好“枕边风”,拉起家庭“警戒线”,避免小节不守,大事失守。

  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必须织密监督网络,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要通过发动群众、公开举报路径、突击检查、深入调研等方式来发现问题线索,织密监督网络。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监督始终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纪律的约束性压力,促使其知行合一,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监督在外,修身在内。“八小时之外”的修行,最终还是要靠党员干部自己。身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员干部身份,维护公职人员形象,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论在上班还是下班,都要做到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罗晓甜)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jishiping_1011/132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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