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用好一纸建议书 “对症下药”促治理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从柳南区委巡察机构和我委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单位还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够严的问题,财政局作为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建议牵头组织制度执行监督……”近日,柳州市柳南区纪委监委向该区财政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建议其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漏洞,督促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该区财政局立行立改,成立专班对辖区30个预算单位开展财务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纠治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多发、重发差旅费补贴等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退。针对该区差旅费发放规定设计不合理、缺乏制定依据的内容,该区纪委监委督促财政局完善《柳南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加大对全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出台文件的专业指导和解释,使受训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文件的理解和运用,提高财经业务水平。
把问题“当下改”融入机制“长久立”。近年来,柳南区纪委监委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围绕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开“处方”。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处方”找准“病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风险点,达到查处一例,整治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治本功能。
“根据纪检监察建议,我们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相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某乡镇存在对资金管理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内部监管不完善,将大额征地工作经费转入个人账户统一取现发放的问题,向该镇下发监察建议书。建议发出后,该区纪委监委运用“室地”联动监督机制,全程督促指导整改,对相关涉事人员开展“一对一”约谈提醒,督促该镇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同时,督促各镇、街道针对此类现象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偏,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坚持“谁下发、谁跟踪、谁督办”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对整改落实“打折扣”“走过场”等现象进行提醒或问责,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今年以来,该区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42份,推动建章立制20余项,解决问题95个。(柳州市柳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011/gxjjw6708873e-1938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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