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文化 > 正文

历史决议纵横谈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回望波澜壮阔的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三个厚重隽永的党的历史决议,是那样深刻地把握了历史规律、总结了历史智慧,是那样自觉地掌握了历史主动、体现了历史自信。特别是融汇了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铸就世纪伟业、揭示党的百年辉煌深远影响和创造奇迹核心密码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同前两个历史决议一道,共同树起了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史上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又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的三个里程碑,它们同“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里程碑交相辉映,共同闪耀着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历史担当和历史荣光。这就是强烈地呼唤并且像磁石般吸引我去撰写《历史决议纵横谈》的由来和动因。

  党的“历史决议”别具一格的文体和文种

  首先强烈呼唤我、紧紧吸引我的是党的“历史决议”这样别具一格的文体和文种。观乎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历史文献,冠之以“决议”这一名称的,几乎都是涉及党的当下行动或某个重大而紧迫的具体问题的行动决议、工作决议的决议案或议决案。而在中国共产党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之前,还从未有过党的“历史决议”这样的文体和文种。

  或问,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上,究竟是谁原创和独创了党的“历史决议”这样的文体和文种呢?

  由原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的《毛泽东传》告诉我们:原创和独创了中国共产党“历史决议”这一文体和文种的,是毛泽东同志。

  那是在1945年春天,日理万机的毛泽东同志在积极筹备召开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的繁忙日子里,开始抽空审阅经由张闻天同志修改过的《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在第一次修改中,毛泽东将题目确定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此,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思想史、文献史上,才有了“历史决议”这样前所未有的文体和文种。从那时到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历史决议”这样的文体和文种,中国共产党总共仅使用了三次。

  用“历史决议”这一具有原创性、独创性的文体和文种,并且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样极为鲜明的标题,来总结党的历史上的大是大非问题,是最能反映毛泽东同志的初心和本意的。同时,这也是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从伟大胜利中激发奋进力量,从弯路挫折中吸取历史教训,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绝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力实现既定目标,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不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自信。

  当时,毛泽东同志强调,“这个决议不但是领导机关内部的,而且是全党性质的,同全国人民有关联的,对全党与全民负责的”。只要这个决议“讲得合乎事实,在观念形态上再现了二十四年的历史,就对今后的斗争有利益,对今后党和人民有利益”。毛泽东同志还指出,在党的“历史决议案中……主要讲我们党历史上的‘左’倾错误”,“过去的历史错误主要是一个社会现象,由于党在政治上不成熟”。毛泽东同志还一再阐明,党中央搞这个历史问题的决议案,是要坚持“一个完全弄清楚”“两个彻底”,达到“一个目的”。坚持“一个完全弄清楚”,就是研究党的历史问题,“应使干部对于党的历史问题在思想上完全弄清楚”。“两个彻底”就是“彻底了解我党历史经验,避免重犯错误”,在“思想上要清算彻底,作组织结论要慎重和适当”。“达到一个目的”,就是“不重视惩办,只作政治结论,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简单地处理几个人,不总结历史经验,就会像过去陈独秀犯了错误以后党还会继续犯错误一样。”

  其次强烈呼唤我、紧紧吸引我的,还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一系列重要讲话。

  中国人历来重视治史,以史为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我们党也历来高度重视总结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历史进程的认识越全面,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越深刻,党的历史智慧越丰富,对前途的掌握就越主动。”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现在,距离第一个历史决议制定已经过去了76年,距离第二个历史决议制定也过去了40年。40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大大向前发展了,党的理论和实践也大大向前发展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既有客观需要,也具备主观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历史认知是历史自信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唯物史观、正确党史观,在党和国家历史问题上正本清源,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要真正解决好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党郑重、全面、权威地对党的历史作出科学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持之以恒推进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让正确党史观更深入、更广泛地树立起来,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年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满怀信心地向前进。”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和主持下,我有幸参与起草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写下了大量党史学习笔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闭幕后又参与了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精神的宣讲工作,在连续四个月宣讲过程中,先后回答了一些地方党政机关、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关于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种种提问,在深入思考后下了一个决心:把撰写一本《历史决议纵横谈》立即化为行动,并且坚持白天宣讲、晚上写作;宣讲工作持续了四个月,同步写作《历史决议纵横谈》也持续了四个月,终于在2022年春节期间如愿写成了这本书。

  三个历史决议都既有“纵论”也有“横议”

  之所以把书命名为《历史决议纵横谈》,盖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的三个历史决议都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倡导的研究我们党的历史要采用“古今中外法”使然。所谓“古今”,我的理解是“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就是要循着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之“经线”进行“纵论”;所谓“中外”,我的理解是,既要勇于总结我们党自己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又要善于借鉴别国党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也就是要循着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之“纬线”进行“横议”。所谓搞清楚、弄明白党的历史之经纬,此之谓也。

  首先,请看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历史决议。在总共七个部分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前三个部分是对党自成立以来,“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第一个时期”的历史,尤其是“从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至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的十年间”的历史的“纵论”;后四个部分,则分别是对党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思想上的四个方面错误及对其社会根源、解决办法、党为何在斗争中更加成熟起来等问题上的“横议”。

  其次,请看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在总共八个部分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前六个部分,分别是对新中国成立前28年历史的回顾和新中国成立后32年历史从总体上和分阶段的“纵论”;后两个部分,则分别是对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以及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横议”。

  最后,请看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在总共七个部分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前四个部分,分别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的四个历史阶段的“纵论”;后三个部分,则分别是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意义、历史经验和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三个重大问题的“横议”。

  打通党的百年奋斗史上这三个历史决议而撰写的《历史决议纵横谈》这本书,也是严格依照党的三个历史决议一以贯之的“纵论”与“横议”相结合的方法写就的。其中,既有对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精神学思感悟的“纵论”和“横议”,也有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三个历史决议贯通起来进行的更具历史纵深感和穿透力的“纵论”和“横议”。

  在“纵论”上,我力求从历史的连贯性和阶段性相统一的高度,讲清楚中国共产党100年来走过的伟大历程、开辟的伟大道路;讲清楚党的百年奋斗史的四个历史阶段各自具有的鲜明特征、实现的奋斗目标、办成的历史大事。在“横议”上,我力求讲清楚如何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认清历史方位、把握历史规律;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标志性意义;讲清楚如何深化对党在新时代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讲清楚第三个历史决议的精髓要义;讲清楚第三个历史决议的52个“之最”;讲清楚习近平总书记为何先后十论走好“新赶考之路”。同时,也力求讲清楚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如何展示出主持起草工作的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同志的政治智慧;讲清楚同党的三个历史决议相关联的三个历史阶段,对党的领导核心和党的指导思想一以贯之的“两个确立”;讲清楚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分别同党的七大、十二大、二十大的紧密内在联系;讲清楚如何通过学习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坚定历史自信、掌握历史主动;等等。

  《历史决议纵横谈》既注重深入解读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重大创新思想、重大战略举措、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又注重深入解读党的三个历史决议的思想含量、理论含量、知识含量及其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这是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正确思想指引”这一科学论断的学思感悟;也是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行,就在于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并用以指导实践”这一深刻思想的学思感悟;也是我对“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呈现出更多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这一新的时代课题的学思感悟。

  (作者为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60183.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