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榕江:开展案件评查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有的乡镇(部门)案件卷宗装订不规范,有的条款采用不够清晰……”近日,在黔东南州榕江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上,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通报了在全县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为厘清案件审理职责,规范办案流程,连日来,榕江县纪委监委根据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三联一评”工作办法(试行),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全覆盖集中开展“把脉问诊”。
具体工作中,采取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指导,乡镇交叉审理模式,按照“地域相近、力量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将乡镇(街道)划分为6个片区实行交叉审理,从各片区择优选取6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作为片区审理组组长,选择全县53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人才库人员为案件评查组成员,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案件审理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案件质量评判标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牢牢把握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的“审理关”,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基层案件审理新模式。
“下步,要持续强化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开展政治监督的本领,以高超的业务能力扎实推进案件审理质量大提升。”榕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105/t20210525_68253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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