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书记领办项目“强引领”助推物业服务“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罗平县今年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实施了“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书记领办项目,以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党建项目引领城市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各级责任狠压实。县委书记带头研究,县委按照省级提出的“一年强弱项,两年抓巩固,三年树典型”的总体安排,制定印发《罗平县2024年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明确24家县直单位行业主管责任和街乡、社区属地责任。住建部门和属地党组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积极引导党员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以党建赋能物业服务、引领业主自治,党员在物业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得到体现。全县物业服务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10余名,单独成立党支部6个,联合成立党支部2个,在党组织的牵头带动下全县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打造“红色物业”示范小区2个。
多措并举提水平。健全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等4项管理制度,推动76个小区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公布物业管理投诉举报电话、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及日常需要更新的其他内容。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模式,推动物业收费更加规范,保障物业服务企业收支略有盈余,可持续发展。建立“党建引领+物业赋能+监管执法”小区治理新模式,利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督促县级各职能部门充分参与小区治理,一批违规装修、违法搭建、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被制止和处置。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历史遗留问题,“一案一策”制定措施,积极稳妥化解一批办证难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得到维修、更新和改造。
监督精准抓落实。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考评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情况和参与网格治理等情况纳入考评指标体系,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强化信用信息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应用。设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制定《罗平县物业小区环境整治“红黑榜”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小区19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进行实地测评,选树一批党组织引领强、行业带动强、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标杆企业,评出红榜小区10个,黑榜小区5个。
王泽谨(罗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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