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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乌达区:“双审三查” 严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关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北疆先锋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乌海市乌达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坚持把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防线”,切实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把好“守门关”。

  坚持“双审”,严把入口关。细化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规定,夯实分管领导、考察组成员和档案专职人员等相关责任人责任,层层明确审核任务、审核细则。坚持初审、复审两步走,在干部“动议环节”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前进行初步审核,看其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发现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在“考察环节”,再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详细复审,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对档案查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确保档案审核情况如实反映到干部考察材料中,真正做到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

  做好“三查”,严把信息关。按照“认真审核、全面覆盖、严格把关”的要求,制定档案“三查”工作清单,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全方位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确保信息认定准确、内容详实。一查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查看干部的出生年月、学历、参工时间、身份、任职经历等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有无惩处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等。二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查看干部档案中学历学位、工资待遇、奖励惩处、职务变动等重要原始材料是否完整规范。三查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不实、涂改、造假等情况,记载情况是否符合逻辑。

  强化运用,严把任用关。用好任前档案审核结果,对信息认定准确、真实有效的,按程序进入干部选拔任用下一环节;对档案部分材料缺失的,需及时提供材料,依据规定重新研判认定后,进入干部选拔任用下一环节;对审核中发现关键信息涂改、材料涉嫌造假、重要材料遗失、履历前后不一致人员在未经核准前一律暂缓选拔任用程序;对审核中发现存在虚假材料且有重大得利情况的,列入限制提拔或重用范围,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因“档案问题”造成干部“带病提拔”。(乌海市乌达区委组织部 刘峥)

  

  [责任编辑:高玉珍 校对:杨旭英]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2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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