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镇赉:“人大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 破解日租房监管难题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近年来的高质效履职让我了解到,县域内部分日租房经营者受利益驱使,不查验住客身份就可为其办理入住。行业管理的‘真空’可能会导致日租房内涉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频发。”日前,在吉林省镇赉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镇赉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廷吉充分肯定了镇赉县检察院监督推进日租房监管的工作成效。
如何让分布零散、隐蔽性强的日租房不再成为法律监管“隐秘的角落”?2023年10月,镇赉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就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的日租房监管问题进行磋商,并向公安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处理涉刑事案件日租房经营者,完善登记备案信息,督促日租房行业积极履行入住登记、强制报告义务,并将检察建议书同步报送至地方人大。同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对检察建议予以回复,表示全部采纳建议内容,并参照旅店等特种行业场所对日租房进行管理,日租房违规经营问题得到初步约束。
“涉未成年人之事无小事。整治发生过刑事案件的日租房只是堵塞管理漏洞的第一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日租房行业监管,消除违法行为发生隐患才是问题关键。”镇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琳表示,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该院针对县域内日租房普遍存在的缺乏合法证照、入住登记不规范、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检察护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镇赉县检察院先后5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阐明当前日租房管理现状及其违法经营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并与参会的10余位人大代表会商如何整治日租房经营乱象,推动形成人大建议。
2024年7月,在镇赉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强日租房管理工作的建议”得到了参会代表的高度重视,经高票表决通过后抄送至县公安局。同月,公安机关对人大建议作出书面回复。
2024年8月,镇赉县检察院与县人大联合对日租房监管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目前,县域内15家日租房等住宿性服务场所已全部完成登记备案并补齐经营手续。公安机关持续发挥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的监管作用,夯实每周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停业措施。
此外,检察普法工作也在同步展开。镇赉县检察院“鹤小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多次组织法治宣讲团进学校、进社区,将涉日租房违法犯罪案例和注意事项整理成册,向未成年人、家长及学校教职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筑牢保护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坚实防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14_668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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