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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兰州榆中:为“两卡”寄递监管开出“检察处方”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快递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有些人将银行卡、电话卡通过快递邮寄给诈骗分子,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近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寄递安全”专项工作推进会议上,榆中县检察院检察官以“防骗反诈”为主题,应邀向快递从业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同时,对辖区邮寄“两卡”监管缺失问题检察监督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2023年5月,因信用卡逾期急需用钱还卡的金某,在网络上看到黑户办理贷款、信用卡的信息后,便添加了对方微信。对方称有内部通道,需要金某将本人银行卡、网银、电话卡邮寄给他。

  “金某在明知银行卡、电话卡不能出租出借的情况下,仍然将‘两卡’寄给了对方。对方收到卡片后又要求金某提供银行卡密码,称做资料和流水。提供密码后金某发现已经联系不到对方,随即补办了电话卡和银行卡。”办案检察官介绍,金某在补办银行卡时被告知银行卡已被封控,便主动拨打了公安机关报警电话说明情况。

  经查,金某邮寄的银行卡账户涉嫌洗转资金616800元。公安机关对金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审查起诉。

  榆中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金某在知道他人有可能利用自己的卡片从事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支付结算,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考虑到金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自首情节,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是‘不诉了之’,也不是‘一放了之’,我们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给予金某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办案检察官介绍,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反馈意见对金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榆中县检察院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积极推动“刑事不诉+行政处罚”轻罪治理,全力做好做实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办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类不起诉案件16件21人,其中涉及邮寄“两卡”被非法利用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件7人,均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通过进一步梳理这些案件,我们发现,对公民邮寄‘两卡’被非法用于电信网络诈骗,邮政管理部门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亟需解决。”办案检察官介绍,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8月29日,榆中县检察院依法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充分发挥监管职责,督促快递企业强化管理,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邮寄“两卡”相关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邮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召开全市“寄递安全”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同时邀请检察官向辖区快递从业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和普法宣传。

  “检察官的授课紧贴工作实际,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寄递企业和一线快递员在反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今后要以案为鉴,防微杜渐,提升预警宣防,严格管理,为建设法治社会、守护群众‘钱袋子’作出贡献。”兰州市邮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2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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