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一体主动综合履职 合力构建护企格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海北州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
一体履职增强民企发展“驱动力”。融合“四大检察”,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不断深化案件线索挖掘与内部移送机制,细化工作指南、办案指引,分层分类具体监督方式,就法律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口头、移送函等形式及时加强部门沟通,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协同效应。定期召开全州检察护企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制定《海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进方案》《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实操手册》,各业务条线检察官轮值“检警护企服务站”,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监督、12309检察服务等工作为抓手,制定《“检察护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助力民企及时摸排问题难题,以“检”之力护“企”前行。
主动履职力解民企发展“急难愁”。海北州检察院与州委政法委、州法院联合召开涉企信访、控告申诉案件分析研判会议,对民事诉讼案涉企业矛盾纠纷“点对点”精准研判,共同运用会商、对“证”分析等方式,充分释法说理,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取得良好效果。此外,海北州检察院还与州、县两级公检法,对法院裁判执行工作中涉企执行难等问题联席召开会议,共同会商研判案件,聚焦个案是否存在涉嫌拒不执行裁判犯罪、类案如何有效履职加快执行进度等多个方面,共商良策,为涉案企业纾困解难。
综合履职协同营造民企发展“好环境”。一是联合两级公检法实地走访问需辖区特色产业企业,了解其行业资质、业务流程、监督管理制度设置,就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以检察建议为履职抓手,针对案件办理过程发现涉案企业内部存在落实国有企业决策程序、财政管理制度、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问需于企调研活动,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痛点”“堵点”问题,实现对企业的“面对面”服务。2024年上半年,海北州检察机关依托“检察护企”工作站、联络员,走访调研企业5次,以案释法详细讲解了侵犯企业经营利益高发罪名的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结合检察职责提出意见建议,发放《检察护企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300余份。
海北州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涉企案件履职优势,不断织就护企法治经纬,积极开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公开听证等工作,“一站式”排查企业管理缺漏、涉诉纠纷等风险隐患,并通过刑事和解、社会调解、诉讼裁决等方式分层化解涉企矛盾。不断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诉讼外”法律监督,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一如既往履职尽责。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093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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